稅務與風險

非美國人持有美股的美國遺產稅:超過 6 萬美元怎麼算、家人要辦什麼

不是美國公民也沒有綠卡,持有美股過世時,美國仍可能課遺產稅:死亡當天市值超過 6 萬美元就要申報 Form 706-NA。本文用 IRS 稅率表試算 8 萬、15 萬、50 萬美元的稅額,整理家人要辦的過戶證明手續,並以臺灣《遺產及贈與稅法》說明國外已繳稅款怎麼扣抵。

非美國人持有美股的美國遺產稅:超過 6 萬美元怎麼算、家人要辦什麼

先問一個問題:如果你住在臺灣、香港或新加坡,不是美國公民也沒有綠卡,名下在券商或交易所持有市值 15 萬美元的美股,你過世那天,美國政府會不會向你的家人收稅?

答案是會,而且金額不小。依美國國稅局(IRS)現行規則,這筆持股大約要繳 25,800 美元的美國遺產稅,申報期限是死亡後 9 個月,家人拿到 IRS 的完稅證明之前,保管機構可能不肯把股票過戶。很多人只知道美股股利會被預扣稅,卻不知道「非美國人持有美股的美國遺產稅」門檻只有 6 萬美元。下面把門檻、算法、家人要辦的手續,以及臺灣這一層怎麼扣抵依序說清楚。

規則核對日:2026 年 9 月 29 日。 本文對象是「非美國公民、也非美國居民」的投資人,美國稅法稱為 nonresident not a citizen。長期住在美國、持雙重國籍或在美國有房產、事業的人,判斷方式可能不同。內容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建議;資產規模大時,請找熟悉美國遺產稅的專業人士。

哪些資產算「位於美國」?關鍵在發行公司,不在帳戶名字

美國遺產稅對非美國人只課「位於美國」(U.S.-situated)的財產,不是你的全部身家。IRS 的說明列出三大類:美國境內不動產、部分有形動產,以及依美國法律設立之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就算股票憑證放在國外、或登記在 nominee(名義持有人)名下也一樣。

最後這一點最常被誤會。現在的股票幾乎都以電子方式登記在券商或保管機構名下,你是「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決定課不課稅的不是股票登記在誰名下,而是發行股票的公司在哪裡註冊。

持有的資產 一般判斷
美國註冊公司的股票(如 Apple、Microsoft) 屬於位於美國的財產
在美國註冊的 ETF 通常比照股票視為位於美國;以基金公開說明書上的註冊地為準
在美國掛牌、但在他國註冊的公司股票或 ADR 視發行人與結構而定,不確定,建議詢問專業人士
投資美股的本地基金(例如臺灣投信發行的美股基金) 你持有的是本地基金受益憑證,通常不在此規則範圍內
部分美國銀行存款、以及美國稅法第 871(h)-(i) 條所述的債務工具 IRS 列為不屬於位於美國的財產
券商帳戶裡的現金 取決於現金怎麼存放(銀行 sweep 或其他方式),不確定
代幣化股票(與股票掛鉤的代幣) 法律性質依發行方而異,不確定;不能因為「它是代幣」就認定不用課

表格刻意寫「通常」「不確定」,因為所在地(situs)是依資產的法律性質判斷,不是看 App 上顯示的名稱。

6 萬美元門檻:用死亡當天的市值,把所有平台加總

IRS 規定,非美國人死亡當天在美國的財產公平市價超過 60,000 美元,遺產執行人就必須提交 Form 706-NA。下面三個誤區最常見:

  1. 看的是死亡當天市值,不是買進成本。 當初花 3 萬美元買、後來漲到 7 萬,就用 7 萬去比。
  2. 所有帳戶一起算。 境外券商、交易所裡的股票商品、其他平台,只要是位於美國的財產,全部加總。
  3. 門檻以美元計。 不用新臺幣或港幣換算;股價上漲時,就算你沒有追加投入,也可能不知不覺超過門檻。

Form 706-NA 說明書還要求把生前部分應稅贈與(adjusted taxable gifts)等項目納入計算。一般散戶多半是零,但如果曾把美國財產贈與他人,別漏掉。

稅額怎麼算:三個金額的試算

計算分兩步:先依 IRS 的統一稅率表(Form 706 說明書的 Table A)算出稅額,再減掉非美國人適用的 13,000 美元統一抵免額(unified credit)。6 萬美元對應的稅額剛好是 13,000 美元,所以實際效果是前 6 萬免稅,超過的部分從 26% 起跳。

應稅金額區間 區間起點的累計稅額 超過部分適用稅率
60,000–80,000 美元 13,000 26%
80,000–100,000 美元 18,200 28%
100,000–150,000 美元 23,800 30%
150,000–250,000 美元 38,800 32%
250,000–500,000 美元 70,800 34%
500,000–750,000 美元 155,800 37%
750,000–1,000,000 美元 248,300 39%
1,000,000 美元以上 345,800 40%

套進三個金額:

  • 8 萬美元:18,200 − 13,000 = 5,200 美元,約占資產 6.5%
  • 15 萬美元:23,800 + 50,000 × 30% = 38,800,減 13,000 = 25,800 美元,約 17%
  • 50 萬美元:155,800 − 13,000 = 142,800 美元,約 29%

對照一下:2026 年過世的美國公民或居民,基本免稅額(basic exclusion amount)是 1,500 萬美元。同一部法律給非美國人的只有 6 萬美元,落差就在這裡。

有兩項可能降低稅額,但都有條件。喪葬費、遺產管理費與債務可以扣除,但非美國人只能按美國財產占全球財產的比例扣除,而且必須在 Form 706-NA 揭露全球遺產總值。配偶如果不是美國公民,要享有配偶扣除(marital deduction),財產必須轉入合格國內信託(QDOT),對多數家庭來說並不實際。

臺灣、香港、新加坡:沒有租稅協定可以減免

有些國家和美國簽有遺產/贈與稅協定,可以提高免稅額或避免重複課稅。IRS 名單(2026 年 9 月 8 日更新)只有 15 國,包括澳洲、加拿大、英國、日本、德國、法國、瑞士等,臺灣、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都不在名單上。美臺之間的所得稅協定處理的是股利等所得稅,不涵蓋遺產稅。所以這些地區的投資人就直接適用上面的 6 萬美元與稅率表。

臺灣之外的讀者,請在這一步改查自己稅務居住地的遺產稅制度:有些地方沒有遺產稅,美國的稅就是唯一一層;有些地方有遺產稅,就要看能不能扣抵外國已繳稅款。

以臺灣為例:美國繳過的遺產稅,回臺灣可以扣抵嗎?

臺灣的《遺產及贈與稅法》(最新修正日 2026 年 9 月 11 日)第 1 條規定,經常居住臺灣的中華民國國民過世時,要就境內境外全部遺產課徵遺產稅。換句話說,你的美股同時落在美國與臺灣兩層。

好消息是第 11 條提供扣抵:在國外依當地法律已繳的遺產稅,可以從臺灣應納的遺產稅中扣除。但有兩個條件要先準備:

  • 文件:要提出所在地國稅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並經當地我國駐外館處簽證;沒有館處的地方,改由當地公證人或會計師簽證。對美股來說,就是 IRS 的相關證明文件,所以美國那一層的文件要留好。
  • 上限:扣抵額不得超過「因為把這筆國外遺產算進來,而在臺灣多出來的稅額」。美國稅率較高時,多繳的部分不會退。

全國法規資料庫《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1 條條文頁,內容為國外財產已納遺產稅得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納稅憑證並經簽證後自應納稅額中扣抵,扣抵額以因加計國外遺產而增加之稅額為限

全國法規資料庫《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1 條,2026 年 9 月 29 日擷取。第 1 項前段是扣抵要件,後段「但書」是扣抵上限。

另外兩點時程要注意:臺灣遺產稅申報期限是死亡次日起 6 個月(第 23 條),比美國的 9 個月短;第 18 條條文所訂的免稅額是 1,200 萬元,實際金額會依物價指數調整,以財政部當年度公告為準。美國那邊的稅還沒確定時,臺灣申報可能要先進行,必要時可向國稅局申請延期,並跟承辦人員說明國外稅款的狀況。

家人要辦的四件事,照順序來

這一段寫給繼承人或遺產執行人。順序很重要,因為美國 9 個月的期限是從死亡日起算,不是從資料備齊那天。

  1. 列出所有帳戶,取得死亡當天的持股明細。 向每個平台索取死亡日的持股證明(holding statement),這個數字同時用來判斷是否超過 6 萬美元,以及填寫申報書。
  2. 超過 6 萬美元就提交 Form 706-NA。 說明書規定死亡後 9 個月內申報,需要延長可用 Form 4768 申請。稅款以美元繳納(EFTPS、電匯等),紙本申報書寄到說明書所列的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Kansas City, MO 64999。
  3. 申請 transfer certificate(過戶證明)。 這是 IRS 證明遺產稅已繳清或已妥善安排的文件,美國保管機構放行股票前可能會要求。有提交 706-NA 的,將副本傳真給 IRS;未達門檻不必申報的,要附上遺囑與英文譯本、死亡證明、他國遺產稅申報書(若有),以及載明美國財產價值的宣誓書。IRS 自己寫明處理時間約 12 到 18 個月。
  4. 另外走平台的繼承程序。 IRS 文件只是其中一關;券商或交易所還可能要求死亡證明、繼承人身分文件與繼承的法律證明,各平台要求不同,以其條款為準。

IRS 頁面還有一句要特別記住:未繳的遺產稅,可以向取得遺產的人追繳(transferee liability)。股票已經轉到自己名下,不代表事情結束了。

放在交易所和境外券商,實際差在哪裡

法律的基本原則不會因平台而改變:美國公司的股票,即使登記在名義持有人名下,仍屬位於美國的財產。差別在執行面。

境外券商帳戶:股票通常由美國保管機構持有,過戶給繼承人前被要求出示 transfer certificate 的機率最高,上面 12 到 18 個月的時程也最直接適用。

交易所的股票商品:以 Binance Stocks 為例,平台說明使用者是透過合作券商持有股票的受益所有人,架構細節可參考交易所買的美股,所有權與託管怎麼運作。如果底層確實是美國公司股票,nominee 那條規則看起來同樣適用。其他交易所或金融科技 App 也是同一個判斷方法:不看產品名稱,看底層持有的是什麼。

代幣化股票:與股票掛鉤的代幣,法律上是股票、對發行方的債權,還是其他東西,要看各產品文件。它在遺產稅上算不算美國財產,我們無法確定,別因為是代幣就假設不用課稅。

交易所帳戶還有一道很實際的門檻:登入。2FA、Passkey、提領白名單保護了帳戶,也擋住了家人。用往生者的密碼登入提領,可能違反平台條款,而且不會讓遺產稅義務消失;正確做法是走平台正式的繼承流程。其他託管與出場限制,整理在把美股放在交易所前要先知道的風險。

現在就能做、不花錢的準備

  • 留一頁清單給家人:在哪些平台有帳戶、用哪個 Email 註冊、大約市值、去哪裡申請對帳單。不必寫密碼,讓家人知道帳戶存在就夠了。
  • 每年對一次 6 萬美元門檻:把各平台位於美國的資產以美元加總。遠低於門檻時,家人的工作大多只剩過戶證明與平台手續。
  • 有受益人或指定繼承人欄位就填:它能幫家人找到帳戶,但不會減少美國遺產稅。
  • 要不要改變持有方式,找專業人士一起評估:改用非美國註冊的基金或本地基金,可能讓資產不再位於美國,但會帶來不同的費用、在地稅務處理與流動性差異。只為了遺產稅而調整投資,考量並不完整。

生前的股利與資本利得稅是另一件事,可以參考非美國投資人的美股兩層稅。


本文資料來源(2026 年 9 月 29 日核對): IRS──Some nonresidents with U.S. assets must file estate tax returns、Instructions for Form 706-NA(Rev. 09/2025)、Instructions for Form 706(Table A,Rev. 07/2026)、Estate & gift tax treaties、Transfer certificate filing requirements;全國法規資料庫──遺產及贈與稅法。門檻、稅率與表單可能變動,以死亡日適用的規定為準。